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招生考试

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校、独立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0号)精神,现将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校要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所有毕业班科任老师及学生,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广泛发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知晓相关政策,按时报考。要及早部署,做好报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请参加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均要按规定网上预报名、并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市现场确认点设于各完中校、独立高中、南安职专。普通高中考生到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中职生到南安职专进行现场确认。

    各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确认。没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无法识别的,不予确认。

    四、各报名点向申请确认的考生代收报名费。收取的报名费要及时上缴。款项缴纳前应到市教育局办公室财务处(9楼)开具“缴款通知书”,款项汇入后换取发票。

    五、报名点要严格落实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严防弄虚作假。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报名材料要认真核对,相关复印件要收集整理完整,存档备查。要认真指导考生填报、核对报名信息,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时要耐心、细致,反复核对,严防工作失误,确保报名信息和数据准确无误。

    今年新的规定非福建户籍人员报考的,须具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报名点要严格把关。

    六、各报名点要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采取多种形式为考生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社会考生、省外就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可就近到相关的确认点进行确认,各报名确认点原则上不得拒绝。报名、体检、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其他相关工作,确认点要负责做好组织工作。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26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
快速导航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0595-86985220 

五里桥校区:南安市水头镇五里桥大道158号

滨海校区   :南安市水头镇滨溪路18号

© 2024 福建省南安市南星中学 版权所有     闽ICP备17001011号-1

联系我们:0595-86985220 

五里桥校区:南安市水头镇五里桥大道158号

滨海校区   :南安市水头镇滨溪路18号

© 2024 福建省南安市南星中学 版权所有     闽ICP备170010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