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制度
南星中学党支部任期责任目标
南星中学党支部任期责任目标
一、履行岗位职责基本目标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领导干部履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自律,带头做到勤政廉洁,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2、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养和领导能力。
4、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对涉及学校发展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参与决策,督促、检查决策的实施。在重大人事任免、重大资金的使用、重大项目安排上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坚持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原则。
5、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制定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抓好规范学习教育活动及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
6、加强党组织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组织代表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讨论教职工福利待遇及对干部的评议等重大事项。不断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进程。
7、加强党员教育,按党章要求定期组织三会一课。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基本目标
1、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监察、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的落实。
2、加强教职工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探索创新、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杜绝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3、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健康和谐育人环境。
三、党组织及工会、共青团工作基本目标
(一)规定性目标
1、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者有机结合,以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1)思想建设
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
定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计划,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创新党员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思想建设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广大党员要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
(2)组织建设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组织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学校党建工作三年规划;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尤其注重在一线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
支委会做到分工明确、合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学习活动,在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协助校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对所在学校副校级及以下干部的考察、民主评议工作;对学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工作;加大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支持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在调研、沟通的基础上,对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要参与研究、讨论和决策。
(3)作风建设
坚持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广大教职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每位群众至少有一位党员与之联系,每位党员至少联系一名群众。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在遵守党纪、工作作风等方面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及时谈话提醒;党组织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
(4)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工作汇报与报告制度;组织发展工作制度;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文书档案制度等。
2、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保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自开展工作。
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和履行义务,实行校务公开,认真落实教代会职权,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支持和指导他们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
3、重视离退休工作,落实好各项相关政策。
中共南安市南星中学支部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