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
南安市南星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南安市南星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为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为主的社区教育为途径,进一步优化社区育人环境,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宗旨: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营造“人人关心教育,个个支持学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社会化,以达到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的目的。
第三条:任务: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传授家庭教育知识,沟通学校与家庭教育联系,不断探索家庭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第四条:教育原则
1.坚持循序渐进教育原则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知行统一的原则
3.坚持科学性,注重实戏性的原则
4.坚持表扬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家长学校是学校工作的一部分,为确保家校工作的切实开展,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做到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有效管理网络。
第六条:组织机构
1.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2.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校长,教务主任,政教处主任,班主任,家长代表(家长委员正付主任)等任组员。
3.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组织)家长委员会分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制,以家长自愿参加为主,由班级家长推选关心学校教育,工作能力加强的家长组成总校、分校、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可设顾问若干人,主任一个,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4.家庭教育研究小组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组成,由学校相关的处室、教务处、政教处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的家长代表组成家庭教育研究小组。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家长学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是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机构。
2.结合学校中心工作,负责审议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将家长学校整体工作内容,并提出切实工作目标。
3.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4.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总结。
第九条: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管理机构,负责“家校”的日常工作。
2.校务委员会负责制订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落实学校的具体工作任务。
3.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研究,注重实效,改进工作,开拓创新。
4.加强信息反馈,做好检查、评估、总结、表彰。
5.做好资料入档工作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代表组织机构,负责审议家校工作。
2.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参与学校管理,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
3.积极宣传学校有关重要的举措或决定,支持学校开展全面工作。
4.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研究工作,反馈信.息,并协调校、段、班三级家委会工作。
第十一条:“家教”研究小组工作职责
1.研究当前家教育的新形势,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2.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理论水平。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教学形式
1.坚持面授与函授相结合。
2.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3.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4.主题教育与竞赛活动相结合。
5.坚持规范与灵活相结合。
第十三条:教学内容
1.使用校编教材。
2.结合实际,举办各类家教专题讲座。
3.保证每学年面授的次数至少5 一6 次,共计三十课时。
第十四条:学员考勤
1.学员参加面授时,实行点名考勤制度。
2.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
3.无故缺度累计超过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毕业。
第十五条:教员选择
1.聘请关工委领导。
2.学校选派有一定理论水平和热爱家庭教育事业的教师。
3.邀请社会各界家教专家。
第十六条:考试
1.学员按照要求参加校组织的考试,不能无故缺席。
2.因故请假允许后及考试不合格,可参加补考。
3.具体考核办法由家教校委会执行。
第十七条:结业
1.学员能按要求参加各类活动、考核,完成各项任务,予以结业。
2.符合结业标准者,由学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八条:表彰
1.家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评选“好家长”若干名,由学校予以表彰。
2.“好家长”评比条件: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热心教育,关心教育,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3)现今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要作出一定努力及贡献。
(4)教育子女效果好,成绩显著。
第十九条:学员守则
1.按“同步入学”方法,学生入校,家长即为家长学校学员。
2.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家长学校各项制度和各项教育法,认真学习有关内容。
3.关心教育,支持学校,以身作则,为子女作好表率。
4.维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五章 信息反馈
第二十条:家长学校是加强学习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与沟通,坚持教育一致性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功能,注重工作实效,必须建立和健全信息反馈制度。
1.各组织机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反馈,如召开会议、问卷调查、举办教育、听课开放日、家访等
2.设立校长信箱及学校热线电话或家校网络。
3.收集家长意见、建议等,加强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如报纸,广播,开辟家校专栏,积极宣传有关典型事迹及学习推广先进经验。
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一、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努力办好家长学校;
二、认真写好年度(或学期)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定期检查评估家长学校工作;
四、重视家长学校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
五、科学管理,规范办班,保证质量,积极完成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六、有计划的组织家长学校干部和教师学习有关文件和现代家教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理论水平;
七、自觉学习家教理论,注重调查研究。
八、敢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增强家长学校的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努力提升家长学校的规范水平。
家长学校教员工作职责
1.热爱家教事业,遵循教育原则,按教学规律办事,尽心尽责做好工作。
2.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家教专业知识。
3.认真制订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精心组织教学,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学员年龄、文化基础、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使学员学有所获。
4.认真做好家访与辅导工作,虚心听取学员意见,确保受教育率、出勤率在95%以上。
5.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与能力以及教学质量。
学员守则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培养新世纪人才而树立正确的育儿的理念和学习科学的育儿方法。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三、专心听课,勤于思考,认真做笔记。
四、独立完成作业和试卷,认真接受考核。
五、课堂上讲究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严禁酒后听课。
六、遵守学校纪律,关心孩子学习,孩子学习时间严禁做有碍学习的事。
七、尊敬老师,尊重知识,爱学习,讲科学,提高自身修养,在孩子心中树立良好形象。
八、谦虚好学,积极与学员交流育儿经验学习心得,遇有难题,主动咨询教师。
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一、出全勤:“家长学校”中安排的每项活动都积极参加,不迟到,不早退,做好简单笔记,能积极撰写家教心得体会。
二、守规范:能模范遵守《家长学校学员守则》。经常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学生思想稳定,品行端正;努力营造利于孩子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具备“第一任老师”的素质。
三、热心教育:尊师重教,能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开展工作,教育孩子的方法得当,自己的子女在校表现好或进步快。经常联系老师,了解孩子在学校各方面表现;虚心倾听老师的建议。
四、以身作则:身先为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子女做榜样。遵纪守法,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五、教育方法科学,有独到之处,在教育过程中收到明显效果;经验体会有推广价值,不断总结提高。
六、关心学校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或建设性建议; 对学校各项改革给予极大的支持,对学校的办学条件有突出贡献。
七、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对学校进行正面宣传。
附:
评比办法:对照条件,一年一评;由班主任按班内家长总数的2%进行推荐;由家长学校校务机构考核,评出好家长。
奖励办法:在学校橱窗内、学校德育网站中公布优秀家长名单,邀请优秀家长参加学校庆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