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星中学关于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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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星中学关于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发布者:南星中学 文章来源:微信转载 阅读 : 27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家校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家长在校园膳食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保障师生校园膳食安全可口、营养健康,确保学生在校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3号)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南安市南星中学决定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膳食家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膳食家委会成立目的:

充分发挥家长监督作用,保障我校学生饮食安全与膳食工作规范使用,推动校园膳食管理透明化、科学化,共同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膳食家委会产生与组成:

1.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建坚持全过程透明,家长平等自愿参与,兼顾年级分布,注重发挥家长专长,具有广泛代表性。

2.根据我校规模、供餐方式,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由9人组成,原则上每个年级至少1名成员。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推选出1名成员担任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

三、膳食家委会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用餐学生的家长。

2.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3.有必要的时间保障,能够定期参与相关会议及日常监督工作。

4.与学校、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等不存在利益关联。

可适当优先选用具有财会、法律、食品安全、审计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的家长。

四、膳食家委会成员选定:

1.组织报名:学校发布通知,家长自愿报名。

2.民主推选:每个班级通过家长投票或推荐等方式,从本班报名家长中推选1名家长代表,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备选库。备选库中家长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推选产生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推选出的成员需签订履职承诺书。

3.备案审核: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向教育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对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核,并同步通报同级市场监管等部门。

4.结果公布: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名单将及时在家长微信群、校内公示栏等进行公布,告知全体家长。

5.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每学年推选一次,可以连任。对因违法违规、不认真履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研究后解除其成员资格。因身体健康、子女升学转学等原因无法履职的自动终止成员资格,按程序及时在家长备选库中补选。

五、报名信息

我们诚挚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家长于9月10日21:00之前向班主任报名,共同成为孩子们饮食安全的守护者。让我们携手并肩,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饮食环境。

欢迎您的参与!


福建省南安市南星中学

2025年9月8日


策划:总务处   初审:黄锦东

复审:林夏蓉    终审:郑振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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