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南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南政文〔2009〕39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等各级师德文件,引导广大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纪守法,鼓励教师通过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重、自律、自省、自强,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考核的各项规定、标准真正起到正面引导和规范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
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校要注重平时教师师德情况记载,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坚持量化考核,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师职业道德情况。
3、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考核办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各学校要加强师德教育与常规教学管理,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在职在编教职工。
考核内容: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南安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等为主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具体考核内容见《南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每学年进行一次,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包括教师个人自我评议、服务对象(如学生、家长等)评议、教师间互评,学校师德考评领导组综合评议。
教师个人自评:由教师个人立足岗位实际对一学年来的师德表现进行反思和总结,填写《南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一份,并对一学年以来的师德业务材料,如《师德承诺书》、师德教育学习笔记、师德论文、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整理,上交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服务对象评议:教学人员由所任教班级学生或家长进行评议(小学低年级、幼儿园教师主要由家长进行评议);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工作小组抽取所任教的1-2个班级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教师,不同学期可抽取不同班级进行评议。非教学人员由学校根据教师所在岗位工作职责确定。
教师评议:以校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素)进行自评和互评。教职工数多的学校,可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评议。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自评、服务对象评议、教师评议的情况,结合教师一学年(学期)的日常师德行为表现作出综合评价,提出教师师德考核等次意见。对师德方面表现优异的教师,在考核时,可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存在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开展学生(家长)、教师评议,也可以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即“教育教学满意度测评”)等形式进行。
(二)考核程序
1、成立师德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师德考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师德考评的组织协调工作;按学校行政干部占40%、教职工代表占60%的比例,推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成立师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经全体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表决通过。
2、制定师德考核细则
学校根据本《考核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标准,制定操作性强的教师师德考核细则(7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经全体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抓好实施。同时,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要科学设计师德测评问卷表、测评表,认真组织学生、家长及同行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进行问卷测评。
3、签定师德承诺书
新学年开学一周内,教职工与学校签定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师德承诺书》,《承诺书》一式3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存一份,一份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
4、组织开展师德评议
包括教师个人自评、服务对象评议、教师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等环节。
5、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同时,将考核结果记入《考核登记表》,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学校要为每位教职工建立个人师德业务材料档案,以备检查。
公示期间,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所在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市教育局申诉。学校或市教育局经过调查核实,根据事实情况确定教师最后的师德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师德优秀教师
在每学期组织的学生、家长师德测评中,“优秀率”达85%及以上的教师有资格参与学校师德优秀教师评选。各校师德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教职工总数的35%。
(二)师德合格教师
对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善于学习,潜心钻研业务,能较好的完成份内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无违反教师师德行为,学生、家长师德测评结果良好的教师,评为师德合格教师。
(三)教职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南安市中小学校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南委教〔2015〕48号)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师德建设考核不合格或降低学校绩效考核等次等处理,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师德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学校。各校务必于近期重点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考核实施方案》,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工作,规范考核工作程序,完善奖惩机制,并注意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有机衔接。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考核。
(三)师德考核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师德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同时,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警示以至处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
南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考核要素 | 主要内容 | 备注 |
爱国守法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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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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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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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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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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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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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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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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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学生 |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
|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
| |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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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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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素 | 主要内容 | 备注 |
教书育人 |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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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
| |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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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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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师表 |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
|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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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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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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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学习 |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
|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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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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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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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要素和内容可根据学校实际进行细化或适当增加。
南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表
考核对象____________ 任教年级、学科_________________
考核要素 | 考核内容 | 评价等次 | 备注 |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
爱国守法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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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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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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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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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 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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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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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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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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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学生 |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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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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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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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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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素 | 考核内容 | 评价等次 | 备注 |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
教书育人 |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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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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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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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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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师表 |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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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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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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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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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学习 |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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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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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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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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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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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测评表可用于“教师自评”、“学生(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等。
2、各校可根据实际对考核要素和考核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加。
3、本测评表仅供各校参考。各校可自行设计师德测评表。
南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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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 任教学科 年段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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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聘专业 技术职务 |
| 班主任 | 年 班 | ||||
自我
评价 |
自我评价等次: |
学生 家长 评价 | 应参加测评的学生(家长) 人,实际参加测评学生(家长) 人,评价“优秀” 人,评价“合格” 人,评价“不合格” 人。 “优秀”率 %。 | ||||
教师 评价 | 应参加测评的教师 人,实际参加测评教师 人,评价“优秀” 人,评价“合格” 人,评价“不合格” 人。 “优秀”率 %。 | ||||
师德成绩记载 | |||||
时 间 | 主要事迹(表彰获奖等情况) | 校长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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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记载 | |||||
时 间 |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及处理结果 | 校长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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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核 领导小组 考核意见 |
经综合评议,该同志的师德考核等次为: 组长(签章):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被考核 人意见 |
考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本表请正反面打印。
南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学校: (章) 年 月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 岗位 | 职称 | 考评 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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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名: 校长签名:
说明:1、师德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的,报送时需提供“不合格”的相关依据。
2、本表于当年7月15日前,连同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附件
南安市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亚明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田空军 市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梁赐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仁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建筑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陈文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朱 艳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清朝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傅建全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干部、人事科科长
成 员:傅宗杰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凯聪 市教育局计财科长
吴天佑 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李金环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戴德意 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陈金榜 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
魏健晓 市教育局执检科科长
黄金胜 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姚添丁 市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何朴强 市教育局社会办学管理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朴强同志兼任。
抄送: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南安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委林荣忠副书记、市政府李清安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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